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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2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完成并实施。根据《方案》,本市将根据不同的污染等级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其中,在极重污染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车30%。
本市将空气重污染日分为三级:重度污染日(AQI在201~300范围)、严重污染日(AQI在301~499范围)和极重污染日(AQI达到500)。根据空气污染预警信息结果,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在极重污染日,本市将采取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临时散体物料堆场实施洒水喷淋和苫盖措施,市容管理部门每天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的基础上,主要道路增加机械化吸扫保洁作业两次以上,环保部门每天对重点污染源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公安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每天对“黄标车”开展执法检查,建设、国土房管和市容管理部门每天对建筑、拆除施工工地以及道路运输撒漏开展执法检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车30%。
当空气污染预警信息为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时,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同步发布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当空气污染预警信息为极重污染日时,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市环保局网站、北方网发布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和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记者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