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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29日说,《社会保险法》自2010年10月颁布以来,中国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显著增长。
金维刚是在29日召开的“《社会保险法》实施两周年纪念座谈会”上作此表述的。他介绍,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10年底增加了4700多万,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了大约1亿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也都有了大幅度增加。
他指出,随着社会保险的迅速扩面以及职工工资逐年增加,截至2012年底,社保五项基金的滚存结余达到了3.57万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了55%,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金维刚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企业守法参保意识逐步增强,各地恶意欠费的企业明显减少,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也普遍增强。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王建伦在发言时强调,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支架性法律,确定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模式、框架和发展方向,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王建伦说,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以此为法律基准和依据的一系列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在陆续制定和付诸实施,中国社会保险工作已经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她指出,社会保险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解决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主要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还需要经历一定的历史过程。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