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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一些餐饮企业甚至知名的连锁餐饮企业竟然将“不给发票”堂而皇之地写成“告示”,令消费者非常不满。有消费者致电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呼吁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让百姓消费权益得到保障。
近日有消费者通过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反映,在大悦城四楼澳门味道餐厅内,收银台上竟然张贴着一张告示,上写着:本店不能提供发票。这件事情令就餐消费者比较费解。问及原因,服务人员说,这是店里的规定。消费者艾先生也反映,他在一家购物中心的餐馆吃饭,结账后向服务员索要发票,却被告知,如果要发票,得再交8个点的税。艾先生说:“这些税凭什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更可笑的是,店员还理直气壮地说是他们老板规定的。”此外,还有不少消费者表示,一些餐馆以“试开业,还没有发票”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或采取缓兵之计,说发票用完了,让消费者下次再来取,这些做法其实都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也是一直以来存在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