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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李叶)记者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湖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立法资源推进民政立法,有效化解了立法项目少、立法周期长、立法质量低等问题,初步形成了湖南立法资源全面利用,立法途径全面推进、立法制度全面创新的良好局面。
据悉,湖南省民政厅将立法作为省级民政部门履职的基本方式,加强组织协调,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立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精心部署加强立法、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每个立法项目成立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立法项目领导小组,统筹调度立法进度,研究解决立法问题,形成了领导支持、处室配合、法制人员和业务人员协同推进立法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人员经费保障。立法工作历时长、环节多、工作量大,人员经费保障必不可少。我们成立了政策法规处,配备3名法制人员,并根据每个立法项目具体情况,从厅工作经费中安排20万元左右的立法专项经费,优先拨付到位,确保民政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在湖南省民政厅的努力下,民政立法项目得到优先安排,近几年每年都有立法出台项目或调研项目。另外,湖南民政厅还指导推动长沙等具有立法权的市州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根据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湖南省里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募捐条例》和《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指导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形成了省市协力推进慈善立法的氛围,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