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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按照《2013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计划》,市质安监管总队在第一个百日大检查期间,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开(复)工,电力、港工、园林、设备安装,社会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城镇和工业园项目,预拌混凝土质量,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和民心工程共9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表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没有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据了解,9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建筑工程和市政、轨道交通工程770项次,建筑面积4211万平方米,混凝土生产企业70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01份,责令暂停工通知书61份,封停施工机械设备3台,提出整改意见3128条。通报表扬20个项目,通报批评12个项目,对33起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罚金272.48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检查过程中问题较为突出。
市质安监管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第二个百日大检查活动中,将有针对性地安排重点工程推动创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材料(包括室内装饰材料)质量,电力、港工、园林、设备安装,大型公建和深基坑工程,检测机构行为等专项检查,并对第一个百日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记者胡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