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上午,市公安局联合市教委、团市委等单位开展“携手共建美丽天津、防范经济犯罪校园行”服务活动,天津工业大学成为服务活动进校园的第一站。
本次活动以“远离传销、健康就业”为主题,启动仪式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举办讲座向学生们讲述防范传销犯罪等相关知识。渤海早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部分传销组织以更加隐蔽的面目来掩饰其违法犯罪的实质。比如,有的以“人际网络、网络营销”为旗号异地“拉人头”传销,有的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旗号骗人投资。
市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不久我市破获的两起案件就很有代表性。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苏某以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名义,打着销售化妆品的幌子,采用“拉人头”的形式,组织700余人进行传销活动。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捣毁了该传销窝点,将苏某抓获归案。2013年1月至3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以网上交友和帮他人找工作为幌子,以“拉人头”的形式,组织600余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共分五级,分别为会员、主管、领导、代理、代理商,入会需先交纳2900元会费,再根据不同的级别拿分成。目前张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毕业生,在择业和求职过程中,须认清传销本质,谨慎对待朋友推荐的投资项目,慎重应对朋友的邀约。一旦发现传销组织,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记者郭佳通讯员赵军经轩)
警方提示
拒绝谎言诱惑看清传销本质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社会公众,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谎言诱惑,坠入不法分子传销陷阱。
一是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突出特征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也就是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产品”、“服务”只是幌子。
二是慎重选择投资对象。在选择成为网店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相关政府部门公开网站,查询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等信息,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
三是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理财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