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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5日在北京表示,中国工商系统将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张茅在当日举行的中国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说,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是中国政府的重大决策,也是当前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
他说,前一段,国家工商总局在制定上报的《关于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宽进严管”的方案》中,提出了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两项任务。
他透露,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工作方案已完成上报,另一项任务是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由中央编办、国家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13年9月底前提出工作方案。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探索,成效明显。先后制定出台了40个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支持各地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支持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福建平潭、广东等地先行先试,其中,深圳、珠海依托特区立法权,立法先行,改革突破较大;顺德、东莞通过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改革,力求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发挥最大的改革效应。(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