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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渤海早报记者狄慧)渤海早报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并出台十项措施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十项措施具体包括: 1、开展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接受有针对性就业服务;街乡镇、社区村基层平台主动联系回到辖区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2、提供职业指导。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单独指导、集体宣讲、职业素质测评、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
3、组织公益招聘。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每周至少举办一场综合性大型招聘会,每月举办1-2场专业性的招聘会;各区县每月举办1-2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会。
4、开展网络招聘。充分利用全国招聘信息网和天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网,定期开展网络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可在北方人才、中天人力等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查询岗位信息、投简历,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获得相关信息。
5、提供创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能力测评、项目筛选、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房租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荐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进园区开展创业活动,大力支持网络创业。
6、帮扶重点群体。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服务。对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需赡养重大疾病亲属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7、组织见习就业。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并拓展一批见习基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8、组织职业培训。积极组织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9、免费人事代理。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
10、加强权益保护。开展高校毕业生维权保护月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