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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本市自2010年3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实现成功捐献50例,共捐献大器官123个,挽救了116名病危患者的生命,大爱让逝者器官延续了他人生命。
统计显示,成功捐献器官的50例中,40岁至50岁是捐献者年龄相对集中的分布区间,占总数的38%。
今年本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现了多项突破:《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和市红十字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为人体器官捐献活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捐献意愿表达人的合法权益;18个区县登记站建成启动,报名登记、咨询接待、宣传动员等工作全面展开,为市民就近表达捐献意愿搭建了便捷平台;市红十字会、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间的潜在捐献者信息联系网络建立并有效运行,当年信息报告30例,实现成功捐献12例,累计突破50例。(记者黄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