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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称治理难点根源在于制度设计不足,没有上位法支撑
-记者李佳文冯艳丹实习生梁月静通讯员宋伟昌
广州能否设立流动夜市?能否给流动商贩发牌管理?小贩管理需要法规怎样的支持?近日,记者就“小贩围居”的破解之道采访了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危伟汉。他认为,开放夜市需要大量研究论证,现阶段缺乏针对城管职能的法律指引,急需借脑高校。
设夜市需要大量调研
对于小贩管理,不少人大代表、律师给广州支招,可以向新加坡、台湾等地学习,在远离居民区的闹市成立流动“夜市”,经营范围可以是服饰、杂货,也可以是小吃。进入这个“夜市”中的小贩,可以发牌管理。记者在6月底赴台考察时也发现,台湾的“灯光夜市”使用了很多市政道路。但台北的夜市经营小贩素质很高,摆完摊后把路面收拾得干干净净。
对于开放夜市的建议,危伟汉回应值得论证:“广州的流动商贩有30万人,而整个台北市的流动商贩只有6000-7000人。我们如果要发牌的话,发多少才是适合的数量?怎样发牌才算公平?”
不过,开放市政道路不是城管系统能决定的,广州道路的繁忙程度也远超台湾。因此,设“夜市”需要大量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排除要选择不同地段试点,然后根据市民意见和试点情况再来决定,目前尚无时间表。
地方立法力量有限
自2009年11月市城管委组建以来,先后出台了《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划定严禁乱摆卖区域的通告》和《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设置工作手册》,以期规范管理流动商贩。
但很多律师在受访时指出,《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的管辖内容太狭隘,主要集中在“疏导区”,而不是小贩的管理。此外,试行办法的效力也太弱。法律界人士认为,2010年广泛征求意见的《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办法》反而具有较为宏观的视野。
对此危伟汉并不否认,且透露正在检讨有关法律法规。但他同时认为,治理难点根源在于综合执法制度设计的不足,没有上位法的支撑,地方立法的力量毕竟有限。
危伟汉称,全国有不少律师呼吁全国人大尽快立法,厘清城管职责,但暂时没有下文。目前,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从影响市容的角度处罚乱摆卖行为,解决了“七八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的问题,但这并没有把环保、交通、治安、食品安全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起来执行。如此一来,就使得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被忽略、被遗忘,没有能够体现出“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
因此,市城管委在7月10日和广州地区五大高校签约组建城管联盟,期望高校的研究人员为广州城管执法的困局进行专题研究,结合理论和实际,为广州城管提供解决之道。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