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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3日进入中伏,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到来,不少乘客在酷暑中“打车”都希望司机开启空调,而有的司机竟以开空调费油为由,要乘客加付空调费。市客管部门提示,乘客遇此类事可拨打23549000投诉。
最近有乘客反映,一些出租车司机为省油不开空调,而运营中乘客要求开启空调时,就让加付空调费。对此,市客管部门明确答复:2005年8月10日起,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调整了租价标准,明确规定取消原租价标准中每公里加收0.2元空调费的收费。乘客只需付计价器上显示的本次业务车费金额和加收的1元燃油附加费(有票),不需额外支付空调费用。市客管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空调器(制冷)使用管理规定》也明确要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车辆必须保持空调器(制冷)功能灵敏有效;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客运出租汽车应当开启空调器(制冷),乘客要求关闭的除外;上述时间之外,室外温度高于28℃(含)时,按乘客要求开启空调器(制冷);凡违反上述规定,将对驾驶员予以处罚。在现行的租价结构内,出租车驾驶员应尽量满足乘客乘车需求,如在计价费用以外向乘客加收空调费,市客管办将依据有关规定按多收费予以处罚。(记者苏晓梅通讯员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