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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做好2013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市防汛办统一部署,市国土房管局结合本市既有房屋管理现状,积极推动和组织各区县房管局和房屋产权单位做好汛期房屋的修缮和解危工作。
一是建立市、区两级防汛工作制度。市局负责统筹安排和指挥协调,各区县房管局负责推动产权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做好雨季房屋查勘、修缮、解危工作。落实雨前通知、雨中检查和雨后上报制度,保证防汛工作机制顺畅,信息传递有序。
二是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各责任单位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制度,制定防汛工作预案,确保排险抢修解危措施、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落实到位。市、区两级房管部门组成防汛检查小分队,不间断、不定期深入基层房管站、公房所、部分产权单位和重点居民社区检查督导工作。
三是加强监控及时排险。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抢修中心和房管站及时处理群众报修,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抢险排险任务。对住人地下室、深基坑周边房屋、应拆未拆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危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启动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排除险情。对重点监控层面逐处逐间建立动态电子档案,向房屋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下发《危房通知书》,与街道办事处建立应急工作联络通道,实行密切监控,落实避险地点。
四是落实房屋产权人安全责任。充分利用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和预警信息系统,把每一幢房屋的汛期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和基层房管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