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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了还债,假借对外转包养虾池的名义,诈骗他人钱款20万元。宁河警方将该男子抓获,并将被骗钱款全部追回。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23日,公安宁河分局刑侦六大队接到辖区村民李某报警,称自己的20万元被人诈骗。经民警调查了解,李某于2012年年底在东丽区一水产品批发市场结识了胡某。当时,李某因自己承包的养虾池即将到期,便请求胡某为自己找一片可以承包的养虾池。胡某谎称自己正在承包的养虾池还有6年才到期,欲转包给李某。
今年3月的一天,胡某驾车将李某带至位于宁河县造甲城镇的一个200亩养虾池旁,称这就是自己正在承包的养虾池。二人商定以每年10万元转包,李某一次性支付两年的费用。
随后的一个多月里,胡某多次要求李某与自己签订协议,并支付承包费用,否则便将养虾池转包给别人。李某于5月10日向胡某先期支付3万元,10天后又支付了17万元,并签订了协议。此后,李某决定对养虾池进行拓展,要求胡某将虾池旁的大型设备移走。胡某让李某先等一等,而后就一直联系不上了。李某调来大型设备,准备对养虾池进行拓展时,遭到附近村民的阻拦,称胡某并没有对该养虾池进行承包。至此,李某才发现自己遭到胡某诈骗,于是向公安宁河分局报警。
公安宁河分局刑侦六大队经过多方调查走访,于7月18日在胡某家中将其抓获。经讯问,胡某对谎称转包养虾池故意诈骗李某钱财,用以归还自己欠款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记者刘长海通讯员李建宁刘宏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