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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田兴春)今天上午,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会上发表讲话。徐家新表示,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最高法将会同中组部等部门,制定实施人员分类管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他指出,当前,分类管理中比较突出的有三个问题:
一是关于法官管理。目前我国法官人数已达到19.6万人,约占全国法院总人数的58%。这是法院队伍的主体,也是分类管理改革的重点。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必须继续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逐步建立起区别于党政干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新体制。当前,要在充分尊重和考虑地方法院的实际情况、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动法官职务序列改革文件实施意见尽快出台。
二是关于规范司法警察队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目前有5万多人,警务安全保障任务十分繁重,但人员结构和身份复杂多样,令人十分担忧。要在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事故不出”的前提下,按照“控制规模、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大正规化建设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警察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关于完善书记员管理制度。全国法院书记员队伍中既有委任制的,也有聘任制的,还有聘用制人员。很多法院都反映存在聘任制人员转岗交流不够、发展空间较小、难以安心工作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要在坚持分类管理的框架下,认真研究书记员职务序列管理问题,按照人社部新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适合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的管理办法。要妥善解决聘任制书记员遗留问题,对已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的聘任制书记员,应积极商组织人事部门按委任制公务员管理,业务能力突出的可经考核择优转任为法官;对工作不称职的聘任制书记员,要按照规定予以解聘。
此外,实施人员分类管理,要注意完善不同人员之间的交流机制,防止把人“管死”。对于符合任命法官条件的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竞争性选拔或者组织调整等方式转任法官;法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到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丰富阅历和经验,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