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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7月25日电(记者周强)利用上下班高峰期,利用人们“大事化小”的心理,在深圳,一些不法分子常年靠“撞车”过日子。其中,竟有人4年时间,撞车334次,涉嫌骗保近百万元。当前,中国已迈入汽车社会,然而,在汽车文明尚未同步形成的时候,有车族该如何防止被“撞车”?
“撞车”谋生
2011年8月9日,深圳宝安区观澜,彭怀驾车故意撞上前方往左边变道的公共汽车。经讨价还价后,公交车司机柴开银赔偿给了彭怀900元人民币。4个月后的12月31日,同样在观澜,彭怀驾驶小轿车再次撞上了柴开银驾驶的公交车,并获得1500元赔偿。
据深圳宝安法院查明,45岁的江西人彭怀,在五年时间中,驾驶12辆汽车,制造了146起碰瓷事件,其中不少作案对象是公交车司机,“他每作案一次,能获利100元至1000元。”
以“撞车”为谋生手段的还不止彭怀。日前,深圳警方也侦破了一起历年来涉案金额最大、案件数量最多的系列保险诈骗案。
“今年3月中旬,我们接到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等的报案称,他们在日常理赔业务中,发现李少华多次作为第三者事故方出现,每次索赔金额从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存在从事保险诈骗嫌疑。”得到线索后,深圳警方随即派人进行相关数据梳理,经过1个多月的排查,42岁的河北廊坊籍的李少华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为了进行保险诈骗,李少华先后买来两辆小轿车,有时也会借用别人的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道路上频繁故意撞车,“他不维修车辆,而是直接购买维修发票,或是在汽车维修护理中心消费较少的金额后多开发票数额,交给对方车司机向保险公司诈骗保险赔偿金。”
事后,李少华简单利用手喷漆、贴卡通图片等方式不断掩盖前次因碰撞造成的损坏情况,再继续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故意撞车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从2008年11月到2013年4月,李少华涉嫌涉及保险诈骗案件达334宗,总涉案金额近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