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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已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极易发生,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天津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分局温馨提示,居家和出行应坚持“四要”、“四不要”。
应对极端天气,市民居家、出行时要注意的“四要”包括:一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天气情况;二要谨慎进入积水地区,徒步或骑车涉水行进,应避开受损的电力设施及出现漩涡的路段,驾车经过大面积积水路面或积水地道时,应先停车查看积水深度;三要提高防雷击意识,出现雷雨时关好门窗,并切断重要电器电源;四要保持良好的雨天驾车习惯,雨天视线不清,应及时打开雨刷器,前挡风玻璃有水汽,应用冷气吹。
“四不要”包括:一不要在出现灾害性天气时出门;二不要在山谷、河溪、河岸、沙滩等危险地带长时间游玩逗留;三不要在雷雨天气时在树下避雨或手持金属物品在雨中停留;四不要在强降雨时高速驾车或强行超车。
此外,汛期正值暑假,特别提醒广大中小学生不要私自或结伴去河畔看河水,更不要跳入水中玩耍。留校的中小学生要熟记学校应急信号,应急转移路线和地点,需紧急转移时,听从学校统一指挥。暴雨过后,师生不要靠近危险的房屋、墙体、山坡等,以防墙体倒塌、山体滑坡造成伤害。遇暴雨天气,学生不要单独外出,如确有必要,应由成人陪同。(记者李倩实习生张家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