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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将司法维权触角延伸到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建立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屏障。(一)关爱行动,播撒法律的种子。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犯罪案件过程中,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不批准逮捕为首选,能不起诉的尽量作不诉处理。对于涉罪的未成年学生,选派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运用专业心理知识,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及时矫治涉罪学生的心理障碍,与校方共同研究帮教措施,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帮教,要求学校对不起诉决定的学生做好处罚污点保密工作。
(二)希望行动,筑起预防犯罪的堤坝。该院定期到学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讲解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相关的基本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遵守法律、远离犯罪;组织专门力量,收集、整理了近五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件,编写成案例选编,逐一附注检察官评析、提示和配以图片,制成展板巡展;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等方式设立青少年法律咨询热线,耐心解答他们“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提问,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形成良好互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温暖行动,奉献无私爱心。该院始终以一颗温暖的心从事青少年维权工作,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用网络微博的平台,发布最新的法律法规、自我保护常识、青少年法制新闻与热点、维权动态,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面向广大青少年朋友,对外公布青少年维权电话,与他们进行直接交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
(四)保护行动,呵护成长中的幼苗。该院设立了流动家长学校,组织家长上课辅导,通过鲜活的案例向家长们剖析家庭教育的误区,提出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引导长辈们依法履行好监护的职责;针对暑期生活中交通事故、溺水等高发的情况,推出“暑假安全专项活动”,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人身财产安全知识,呵护每一个未成年人在津沽大地上茁壮成长。
(五)纯净行动,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该院帮助学校加强管理,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共建平安校园,加强与公安局、区团委、教育局等多个职能部门的沟通,共同治理校园周边的网吧、歌厅等影响未成年在校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共同研究服务平安校园建设的途径办法,确立了以检察建议为依托、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的保护机制。(通讯员:张莹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