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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法,联系实际才有效
广东怀集万 和
农村普法的目标,是要让村民明白,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但现在,一些村民对法律法规不了解,遇到矛盾纠纷就以家族势力、个人拳头的强硬作为解决矛盾的重要手段。此时,普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送法律进农村是常用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常态化的,也不能长久扎根农村。要使普法拥有长久的根据地,就必须有一支地方性的普法“专业”队伍,让一些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的“法律明白人”担任法制宣传员、普法骨干。同时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以点带面,引导群众自觉学法、懂法、用法。
无论哪种类型的普法宣传,都要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用身边人的事例教育群众,这样才能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文件规定,也要设置“保质期”
湖北武汉王学华
食品、药品等大都设有保质期,就是为了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其实文件也该有个保质期,形成定期清理、“过期作废”的机制。
在我国各式各样的文件中,不乏一些“沉睡的规定”,比如实行了31年的独生子女费,实行了32年的职工探亲假规定等。这些过时的、不科学的规定,仍然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还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清除一道道政策的“篱笆墙”就势在必行。不过,对过时的文件、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的工作不能是偶尔为之、一劳永逸,需要不断进行“新陈代谢”,形成一种定期清理的制度,并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以免这些过时的文件继续影响甚至阻碍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人民日报》( 2013年07月31日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