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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郑佳欣实习生/田博张意珠)昨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主持会议。昨日的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举借和偿还计划的决议》。广州敲定政府债务相关计划,今年将举债380余亿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支付治水款项等。
按照该计划,截至2012年末,广州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738.37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143.10亿元;而今年非经营性项目还计划新增债务382.75亿元,预计2013年末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为1340.48亿元。新举债计划涉及几大投融资集团,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支付上一轮治水任务的项目后续款项、广花等6个收费站撤站补偿、土地储备开发及保障性住房建设。
数据显示,今年的偿债资金来源除了广州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自筹的1.85亿元,以及广州市地铁总公司“借新还旧”的73.51亿元,绝大部分都来自财政资金。
广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欧阳知表示,广州政府在2013年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和偿债率分别达到99.52%和19.37%,已接近风险警戒线。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