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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最近,一种专门为电动车配置的遮阳伞开始流行起来,马路上不少电动车都顶上了五颜六色的“棚子”。不过,交警提醒,私自在电动车上安装遮阳伞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市民最好不要安装。
大多车主没考虑安全
遮阳帽、墨镜、防晒衫这些传统防晒装备,已经不能满足骑电动车市民的需要,一种专门安装在电动车上的遮阳伞受到了市民的欢迎。记者近日在南门外大街、南京路、大沽南路等道路上,都看到了带有这种遮阳伞的电动车。
记者随机对5位已经安装大遮阳伞的非机动车车主进行了采访,车主基本都是在非机动车维修店购买的伞。“这个伞既能遮阳还能防雨,挺适合电动车的,应该没有什么安全问题吧。”采访中了解到,车主安装遮阳伞主要因为怕太阳暴晒,但对于安装后的安全问题大多数人没有考虑。
电动车维修店随到随安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富民路一家电动车修理店,看到了这种遮阳伞。维修店的老板介绍,天气一热,这种遮阳伞比较受青睐。“随到随安,不用的时候,你还可以把它收起来。”
维修店老板向记者推销的这款遮阳伞,价格在60元上下。伞布比普通伞更厚些,伞骨也更粗一点,伞后面多出一个长尾翼,可以遮挡住车后座的位置,整个遮阳伞可以被金属支架固定在电动车车架上。
隐患很多交警不建议装
针对这一现象,天津港公安局交警支队也在官方微博上提醒市民,“请勿私自给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并列出了私自安装遮阳伞的五大交通安全隐患:一是由于遮阳伞面积较大,容易发生侧翻;二是车体面积扩大了,增加了碰擦事故发生率;三是驾驶员视角受到了限制;四是影响了电动自行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五是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
记者也就此采访了交警,交警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载物有明确规定,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不过,目前对装伞的电动车尚没有硬性处罚。”交警提醒,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不建议市民私自加装。新报记者王月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