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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拒绝“中国式过马路”,从我做起!昨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随着本市建设“美丽天津”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深入,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入重点整治阶段。目前,交管部门以市区32处重点路口为突破口,加大对行人闯信号、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行人跨越护栏3类交通违法以及非机动车闯信号、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带成年人、非机动车逆行等4类交通违法的全面整治。警方表示,对于带头违法、不听劝阻的交通违法者将要求其持旗义务执勤,时间不少于20分钟。拒不服从交警管理的违法者,违法行人将被处以10元罚款,违法非机动车骑车人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非机动车骑车人拒不缴纳罚款的,将一律滞留车辆。警方提醒,非机动车闯红灯,九成以上发生在信号灯发生变化的前后10秒钟,这很可能就是“要命”的时间。
行人和非机动车
交通违法容易发生“七宗罪”
8月10日9时,河西区围堤道一小区,一辆捷达轿车从小区出来右转欲驶入机动车道,谁知当车头刚探出小区大门时,从其右侧快速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直接撞上捷达轿车的右侧车门,骑车人倒地受伤。
类似的涉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小事故”经常会发生。据以往的交通事故统计,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等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50%。“行人易发的交通违法主要有3类:闯信号、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护栏;非机动车易发交通违法主要有4类:闯信号、带成年人、走机动车道、逆行。”一位事故交警告诉记者,据以往事故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死亡者中四分之三是行人,其中涉及行人、非机动车骑车人交通事故中,行人及非机动车骑车人闯红灯、逆行、进入机动车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大部分发生在非路口地段的交通意外多与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马路有关。”
非机动车闯红灯
超九成发生在信号灯变化瞬间
连日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频率与路口有无交警值守有着很大关系。来自交管部门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有交警值守的路口,交通违法率为8.05%;无交警值守的路口,交通违法率为46.08%。警方还曾在中心城区6处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对80起主干道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时间进行过调研统计,结果显示,39起违法在红灯即将亮起的10秒内发生,占总数的48.8%,36起违法在红灯亮起后的10秒左右发生,占总数的45%,也就是说,93.8%的非机动车闯红灯是在交通信号灯变化瞬间发生的,被人们称作“抢灯”。对于“抢灯”很多市民不以为然,殊不知,这前后的10秒恰好就是“要命”的时间。
交通专家支招
想根除违法应该从4方面入手
该如何根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有关交通专家表示,应从源头治、设施防、执法严、习惯纠4方面入手。“交通安全宣教是社会系统工程,应改变交管部门唱独角戏的现状,应让人人皆知交通法规常识及现实危害,还要创造性对交通违法行人引入义务值勤机制;在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流量达到国家标准的交口、路段建设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增加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在主干道车流量大的路段、交口设行人信号控制灯,在机动车道宽的路段、交口设行人二次过街设施等,解决行人过街与城市干道车辆快速通行的矛盾,并配套完善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最难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纠正人们长期形成的不良出行陋习。”(记者张清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