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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加强全市危重孕产妇的医疗救治,畅通抢救通道,市卫生局确定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等7家医院作为本市危重孕产妇市级抢救中心。除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仅接诊有产科并发症的危重孕产妇之外,市卫生局还将全市16个区县划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指定2家危重孕产妇市级抢救中心接诊区域内医疗机构有合并症、并发症的危重孕产妇。
市卫生局确定的7家危重孕产妇市级抢救中心为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第一中心医院、第三中心医院、南开医院、人民医院。医科大学总医院、人民医院负责接诊和平区、红桥区、北辰区、河北区、宝坻区、蓟县医疗机构有合并症、并发症的危重孕产妇,第一中心医院、南开医院负责南开区、西青区、静海县、武清区、宁河县,第三中心医院、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负责滨海新区、河东区、河西区、东丽区、津南区。
市卫生局要求7家市级抢救中心接到医疗机构危重孕产妇转诊的电话后,立即做好接诊救治准备工作,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出诊。转出医疗机构必须派知情医务人员护送危重孕产妇,并填写《危重孕产妇转诊单》交接诊医生签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无故不履行抢救工作职责,如因延误抢救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记者徐杨)
●中心妇产科医院仅接诊有产科并发症的危重孕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