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政府审议通过36项措施支持前海加快发展
本报深圳讯(记者阮元元通讯员戴瑞睿)昨日是国务院正式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3周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也于昨日正式对外公布。据悉,这是广东省第一次在省政府层面出台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系统化政策。为加快前海发展,《若干意见》出台的36项支持措施将有望在年内全面落地。
其中,在下放权力方面,将国家已赋予广东省的涉及服务业发展的部分省级管理权限,直接下放或委托前海管理局依法实施,进一步全面落实前海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审批管理上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管理事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与省建立直接请批关系,与深圳市人民政府为报备关系。
“省政府一直全力以赴的支持前海开发开放。作为前海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政府于2011年就向前海下放了10多项审批权或前置审批权。此次出台若干意见36条措施,是支持前海进入大开发大建设新阶段的重要安排,也是与国家部委相配合形成地方合力的布局。”前海新闻发言人王锦侠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部分扶持措施
在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方面,提出13项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将前海建设成为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功能区;支持前海设立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支持前海在CEPA框架下降低港澳金融机构进驻前海的资产规模、持股比例、业务范围;支持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展成为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等。
在支持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方面,提出了5项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前海建立商事法规体系;支持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推动设立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可应邀成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特邀会员等。
在支持建设深港人才特区方面,提出5项政策措施:包括推动建立前海深港人才工作联盟;开展经国家批准的粤港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互认试点;鼓励港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直接在前海执业等。
支持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面,提出了2项政策措施:包括开展土地租赁、作价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试点;对产业用地的供地方式、工地年限和地价实行差别化管理等。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