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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在我市西青区昌凌路雨水泵站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事故中三名现场作业人员先后中毒身亡。案发后,我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办案民警严格执法,缜密取证,迅速查明了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现经批准,已将两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嫌疑人周某、吕某依法逮捕。
7月11日,江苏泰州泰丰泵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周某,接到公司驻天津办事处销售员杨某电话,得知天津西青区昌凌路雨水泵站有一台雨水泵发生故障,需要进行三包维修,于是先后电话通知安排公司售后服务人员许某、张某到天津联系杨某维修事宜。
当天11时许,杨某、许某、张某及杨某所雇吊车车主吴某、司机陈某等人来到现场进行维修。在下井之前维修人员没有对井下的气体进行检测,许某在下井作业期间,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并坠落至井内,杨某及吴某在下井救援时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盲目救援,也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并坠落井内。张某见状救人心切用吊带绑在自己身上,告诉司机陈某吊住吊带将自己放到井下,在下放过程中司机见张某出现中毒症状,及时将张某吊出井口,张某因此获救。事发现场看护水泵人员连忙拨打110、119报警,当日12时许,河西消防支队将坠入井内的许某、杨某、吴某三人打捞出井,经120医护人员当场确认三人已经死亡。
经侦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办案民警依法对销售公司主管售后服务的办公室副主任周某刑事拘留,8月5日对周某依法逮捕;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吕某亦违反相关规定。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吕某借在津处理善后之机伪造证据,并布置售后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周某、维修工张某编造谎言应对公安机关的调查。7月28日,依法对吕某刑事拘留,8月5日对吕某依法逮捕。(记者郭佳通讯员赵军徐峭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