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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13年8月30日24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本市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225元调整为9460元,提高235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400元调整为8625元,提高225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提高。
本市提高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7.06元,上调0.17元;93号汽油7.62元,上调0.19元;97号汽油8.05元,上调0.20元;0号柴油7.45元,上调0.19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