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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程琦8月30日报道:据上海新闻报道,记者今天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本市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分类使用,相关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并轨后廉租房和公租房将统一由公租房运营机构进行房源筹措和运营。
据了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工作是国务院《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上海市政府于今年8月批转出台了《关于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分类使用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此次并轨的范围是各区(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特指区(县)政府出资组建专门机构投资建设筹措的房源和按规定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的房源,不包括由企事业单位或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并供本单位职工租赁的房源。并轨后,相关房源由各区(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统一筹措和运营,统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据悉,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将统一由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实施,这解决了过去两种房源无法打通使用,管理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有利于整合住房保障资源,改善资金和房源的使用效率,提升租赁型保障住房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