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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岗位技能促振兴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天津“最美青工”活动的通知
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厂)、院(所)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团中央《“岗位技能促振兴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最美青工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关于加强青年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在天津各项经济发展建设一线及各级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创新创效活动中发现和推出一批爱岗敬业、奉献成长的一线青年职工典型,着力培养广大青年职工对组织的归属感、对社会和工作的责任感、对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认同感,引导广大青年职工树立劳动创造财富、奋斗成就人生的职业观念,团市委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岗位技能促振兴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天津“最美青工”活动。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岗位技能促振兴青春建功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8月—10月
三、活动对象
35岁以下青年职工(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基本条件和标准
1、“最美青工”应是在我市各项经济发展建设一线及各级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等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企事业单位青年,以及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
2、“最美青工”应具备娴熟的职业技能,是钻研业务、苦练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学技成才的行家里手;应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是爱岗敬业、创新创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典范;应具备执着的职业梦想,是勤奋劳动、艰苦奋斗,在基层一线中建功立业的追梦青年。
五、活动内容
1、各单位工会、团委根据自身情况,在本单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创新创效、风采展示等活动基础上,采取分层发动、逐级推荐的方式深入挖掘和发现本单位“最美青工”。
2、广大青年也可采取自荐和他荐的方式,向所在单位工会、团委推荐“最美青工”。
3、市总工会、团市委成立评审团,以综合评议方式,推选产生100名天津“最美青工”。
4、市总工会、团市委通过网站、微博等方式,专题发布入围人选事迹、照片和视频,采取网络投票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产生20名天津“杰出最美青工”提名人选。
5、市总工会、团市委以报刊专栏集中展示提名人选事迹材料,通过征集社会投票和评审团审议等综合方式,最终产生10名天津“杰出最美青工”。
6、活动评选出的10名天津“杰出最美青工”,由市总工会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由团市委授予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00名天津“最美青工”,由团市委授予“天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广泛动员基层工会和团组织发现和寻找身边的“最美青工”,积极关注活动官方网站,对活动主题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关注,积极参与微博话题互动,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面。
2、注重实际,抓好结合。各单位在开展寻找“最美青工”时,要注重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活动与“五比一创”劳动竞赛、青年职业技能竞赛、青年岗位能手推荐、“青春建功中国梦”岗位成才报告会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活动促进本单位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等活动的开展,努力将青年职工造就成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人生态度端正、生活情趣健康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合格劳动者。
3、加大力度,深入宣传。各单位要紧扣主题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刊物、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讲述“最美青工”追梦故事,展现“最美青工”奋斗足迹,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增强敬业意识、提升职业素养,依靠辛勤劳动实现个人梦想、建功中国梦。
天津市总工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