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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确保检察办案质量和各类案件规范管理,市检察二分院在摸索实践中梳理构建起“五查四审三集中”的一整套双向归口、交叉保障的案件管理模式,严防问题案流入、杜绝瑕疵案送出。
“五查”即案件受理审查中严把五道关——案件管辖关、案卷材料关、涉案款物关、嫌疑人信息关、案外信息关,加强案件准入管理。“一查”案件管辖。针对刑事案件地域和级别管辖中常见的争议性问题,通过与侦查机关、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予以明确,有效防止了因乱争管辖或推诿管辖带来的管辖不当问题。自该院案管部门统一受案工作以来,所受理的案件无一起出现管辖争议。“二查”案卷材料。在受理案件时该院坚持做到四条标准:一是案卷封面填写是否规范、完整;二是案卷装订是否规范;三是案卷材料是否齐备;四是案件卷外材料性质。“三查”涉案款物。一方面加强文书审查,查看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法律文书手续是否齐全、核对随案移送款物的名称、材质、数量是否与清单相符,另一方面加强对实物的审查,特别是珠宝、黄金、钻石等贵重小件物品是否有定性或定量分析的鉴定材料和估价证明,文字描述是否恰当准确,确保交接程序安全稳妥,同时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确定不易移送的物品,减少不必要的司法成本。“四查”嫌疑人信息。一是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年龄以确定其刑事责任能力,同时把握好未检收案范围;二是严格审查被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在押期限和办案期限,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规定了不同的审查节点;三是严格审查未被羁押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方式是否确实有效,确保犯罪嫌疑人在诉讼过程中能及时到案,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五查”案外信息。对案件中“另案处理”、“在逃”、“已判刑”三类信息予以关注并进行专门登记,为案件后期监督、并案奠定基础。同时加强办案风险预警工作,与控申部门建立办案风险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四审”即从四方面做好结案审——材料手续、流程时限、定性变化、整体质效,确保案件审结规范无瑕疵。“一审”材料手续。准确把握案件形式要件,核对案卷材料是否齐备,结案所需移送文书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审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根据不同类型案件查看审批层级是否合规。“二审”流程时限。一是看案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对案件期限、周期予以详细登记以备统计分析;二是看案件办理整个流程中各个节点是否符合期限要求;如移送起诉案件经过退回补充侦查的,退查和重报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每个案件都有详细的流程记录,严格流程细节监管。“三审”定性变化。对公诉类(一、二审)案件审查案件材料中的“三书”,即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对案件定性有改变的进行再次甄别,经与结案报告核对,确定是经审批的诉讼监督内容还是文书错误,对追捕、追诉漏犯、追加犯罪事实、追加改变罪名等诉讼监督情况单独登记备案。“四审”整体质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制发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文书进行一并审查备案。对围绕办案进行的相关调研、风险评估、预警预案进行梳理备案,均作为评定案件整体质效的依据。“三集中”即从三方面落实案件集中管理——登记备案、协调联动、考核评查,促进刑事检察工作提速增效。“一集中”登记备案。即案件从正式受理开始所有相关信息,包括嫌疑人基本情况、案卷材料、涉案款物、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信息、办案期限、审查结论、诉讼监督工作以及延伸办案职能的相关工作全部在案管部门有专门的登记备案,方便查询和实时监管。“二集中”协调联动。对相关侦查机关、辖区内基层院等送案单位送达了受案范围和受案标准,统一规范了收案环节。建立了相关业务单位联动信息库,建立起实时联动和沟通交流的常态机制,改变了过去各部门分散联系的效率低下问题。同时成为本单位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和沟通中枢。“三集中”考核评查。在该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大背景下,案管部门借助全面掌握受案、结案信息的优势,正逐渐担负起全院业务部门集中考核评查的组织工作。
该院通过采用“五查四审三集中”的一整套案件管理模式后,共受理审结案件500余件1000余人。此套管理使用后,不仅统一规范了受案出案的各个环节,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案件办理更加公平公正。(通讯员王婷婷高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