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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公安机关统一规范机动车号牌大小、标色和材质,并按照全国省、市、自治区序列号进行排序。1992年以前的机动车号牌称为“顺序式号牌”,有两种颜色,小型车挂绿色的,大型车为红色的。号牌分两行,上面一行小字表示“发证机关代码”,省市区全名加两位数字序号(01至99),下面一行大字是五位编码。
1992年,“九二”式机动车号牌样式确定,一直沿用下来。号牌的发放使用“电脑选号”,就是把50个或100个号牌分为一段(或一组)输入计算机,让车主当场随机抽取。这种号牌开始先在乌鲁木齐、大庆等地试行,1994年夏天在全国大规模颁发。与“顺序式号牌”相比,“九二”式只有一行字,字体大了许多。字体变大的目的是便于人们目视识别和监控摄像头拍照识别。上海当然也在其列,但有所区别。一般的省市,机动车号牌省份简称汉字后的字母代表着不同的行政区划,由于上海市直辖市,所以不存在这种区分。按照上海原来的编排规则,“发证机关代号”后面的5个号位,无论是机选还是自编,最多只能出现一个英文字母。
此后的2002年,北京等个别城市出现过短暂的“二○○二”式个性号牌,但经短期试点后很快停发。
2008年10月1日开始,上海开放私家车主选择个性化号牌。号牌后5位序号中,可以有一位字母。
2011年11月1日以后,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机动车号牌中,最多可以出现3个字母。以上海为例,除了“沪”后首位必须排列字母,后五位编码中的任意一位也可以用字母,但总数不能超过两个。由于和数字1、0相像,I、O两个英文字母不使用。上海从6月起发放的号牌是以“发证机关代号”+“前两位英文字母”+“后三位数字”的排列方式编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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