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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9月16日电(记者陈爱平王原周蕊)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将鼓励推广以房养老。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现有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但能否为社会普遍接受,还面临亲情、传统和市场的检验。
更明确了产品的保险属性
国务院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也就是百姓所称的以房养老。
事实上,以房养老的概念源于国外。在美国、新加坡、加拿大等国目前都有着不同形式的以房养老。而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也都曾先后鼓励、试行过以房养老。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副教授汪伟介绍说,根据外国操作经验,以房养老就是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
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徐文虎说:“一般情况下,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会综合评估老年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价值以及未来预期价值等因素,在一定的年限,每个月给老年人一笔固定的钱。房主在过世前一直继续获得房子的居住权,但在去世后,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分析,与之前的“以房自助养老”“倒按揭”“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等提法不同,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更加明确了产品的保险属性。
能否缓解养老压力?
根据民政部近日发布的《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人口比率近年来一直在不断提升,2012年该比例达到1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4%。人口老龄化也加剧了我国的养老压力。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将我国养老体系比作金字塔,“底层是基础养老金,中间是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金,顶层是个人商业保险,经测算,三者占GDP比重不仅低于OECD国家,而且也是‘金砖五国’中最低的。”
“一方面,养老金存在较大缺口,需要不同的渠道和方式来补充;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居民住房拥有率较高,所以推行以房养老也有物质条件。”徐文虎称:“在解决养老问题的同时,也能够让老年人有足够的资金去改善生活,扩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