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冯英杰绘
学前儿童在向成年人描述事情时经常发生所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但并非所有与事实描述不符的情况均为说谎。教育实践中,教育者在判断幼儿是否说谎时,经常因为忽视了说谎的要素而发生误判。因此,教师要谨慎对待孩子的言行,不要轻易给孩子贴“不诚实”的标签。同时,教师要把点滴的教育事件看成更了解孩子、走进孩子心灵的机会。当发现孩子的确有说谎行为时,教师也要注重保护孩子的自尊心,用积极的方式引导孩子。
-董会芹
有些“谎言”并非幼儿本意
幼儿在向成年人描述事情时经常发生所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但并非所有与事实描述不符的情况均为说谎。请看下面三个案例:
案例1:丽丽妈妈给了明明一块糖,明明没有吃,放在口袋里。回家后,妈妈发现了,问明明:“谁给的糖?”明明想了想说:“乐乐奶奶给的!”
案例2:幼儿园今天举行了亲子运动会,王阿姨问甜甜:“甜甜参加了什么项目?”甜甜想了想说:“扔乒乓球、跳山羊、钻圈,还有运气球。”实际上,这次运动会中没有“钻圈”活动。
案例3:手工课上,小强不小心把老师发的纸弄坏了。小强怕老师批评,向老师报告:“不是我弄坏的,是明明,他弄坏的!”
上述三个幼儿所述事件均与事实不符合,但经过教师和家长的仔细调查,仅有案例3中的小强为真正说谎,其他两例均不属于说谎。案例1中的明明是“记忆错误现象”,案例2中的甜甜是把“想象与现实混淆”,把自己经常和邻居家小朋友玩的“钻圈”游戏移植到幼儿园的运动会中,他们对自己所说的与事实不符一事既无“意识性”也无“有意性”。案例3中的小强符合了说谎的基本特征,他为了避免老师的批评,而故意把责任推给他人,既有“虚假性”,也有“意识性”和“有意性”。
说谎是指幼儿通过言语或非言语的方式,有目的地隐瞒、伪造或假造有关信息,以诱导他人形成或维持一种幼儿本人认为是假的信念,无论成功与否,均可被视作说谎行为。根据定义,说谎必须满足三个要素:虚假性、意识性和有意性。虚假性是指幼儿所述与事实不符;意识性是指幼儿明知自己所说与事实不符合但还要说出来;有意性是指幼儿为达到某种目的或者欲望而有意说谎,如为了逃避惩罚、获得奖励、取得教育者的欢心或引起别人的注意等而说谎。
教育者首先要区分说谎与儿童因“记忆错误”、“想象与现实混淆”等出现的假性“说谎”的情况。儿童所述与事实不符合的情况经常源于记忆错误,这种情况下不能称为“说谎”。另外,由于幼儿想象力丰富,无法分清想象与现实,常常会把想象的事物当作现实的事物,把看到的事物经过自己的想象加工后套用到现实的人或事上去,表现出所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这也不能称为“说谎”。
教师要谨慎对待孩子的言行,不要轻易给孩子贴“不诚实”的标签。要想了解、体察孩子的真实意图,教师一定要有扎实的儿童心理学的知识,这是正确解读孩子言行的理论基础。同时,教师要在和孩子的共同生活中,用心地关注每一个孩子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