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工程)推动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经过对全市3201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首次“放心药店”等级评定,共有85家药店被评为A级,1615家药店被评为B级,1092家药店被评为C级, 409家药店被评为D级。各药店将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放心药店”等级标识牌,方便市民知情选择。
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药品安全“6103”工程,将评选放心药店作为其中三项药品放心工程之一。通过每半年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一次等级评定,规范药店经营行为,降低市民购药风险。放心药店等级评定标准涉及药店人员、制度、设备、场所、管理、服务等药品购、存、销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企业要做到特殊管制药品由药学技术人员专人专柜保管,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应严格限制销售数量并应核实购药人身份,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师不在岗应有明显警示标志并不得销售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并且不得以赠予、奖励等形式向顾客兜售药品。根据评定结果,将药店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要求A级药店保持并继续提升经营、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推广A级“放心药店”的先进经验,促进B级以下药店提升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并对C级药店实施严格监管,对D级药店实施重点监管,促进更多的药品零售企业达到A级“放心药店”标准,向社会提供合格、安全、放心的药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林立军介绍说,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深入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等级评定工作,主要是增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及诚信守法意识,改变以往盲目的拉网式监督检查方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通过向社会公示放心药店的等级评比结果,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放心药店工程建设中来,发挥人民群众对药品经营企业、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作用。今后,市药监系统将完善“守信得益、失信惩戒”的综合评价和惩处机制,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强化投诉举报的办理和反馈,对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药店,即时评定调整相应的等级,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记者徐杨 实习生王新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