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公开宣判。
靖边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新堂身为公安干警,受他人指使,在山西积极活动为被告人龚爱爱办理假户籍,严重扰乱了国家户籍管理秩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据此判处张新堂有期徒刑1年。
宣判后,被告人张新堂当庭表示上诉。(吴超、高岗、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