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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出台了《天津市公务员录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公务员录用监督工作做出详尽规定。监督内容包括七项:一是录用计划是否符合编制限额,职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做到了面向社会公开;三是报名与资格审查是否按照招考公告规定进行;四是命题工作、试卷交接、保管、运送是否按规定进行;五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组织实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六是录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七是录用过程中有无徇私舞弊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等。记者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