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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称记不清巨额财产来源
今天的庭审中,吴湛辉表示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只是对其中一笔2820万元的受贿指控提出了意见。
吴湛辉说:“由于不是我经手,所以具体数额我并不清楚。2007年1月,我已经不再担任环保局局长这个职务,我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也没有通过打招呼的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我当时担任市政府秘书长。希望法庭核实。”
审判长问:这2820万元你到底有没有拿?
“我记不清楚。”吴湛辉回答到。他的辩护人补充说:“被告人的意思是他确实收了这些钱,但具体收了多少钱他并不清楚。”
吴湛辉接着说:“是的,因为这是我哥哥经手的。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部分我没有异议。关于退赃的问题,我已经要求我的家属帮我全额退赃,具体的情况请辩护人帮我说。”
公诉人在法庭上提问:“被告人吴湛辉,你受贿的4970万元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钱有无关联?”吴湛辉回应称:“没有关联”。
庭审中,吴湛辉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表示没有异议,并表示用于购买香港房产的巨资并不包括他和妻子的合法收入。但当公诉人问到钱的来源时,吴表示,“记不清楚”。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建议,吴湛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同时,吴湛辉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构成重大立功,可减轻处罚。
庭审中,吴湛辉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出,吴湛辉的家属已经退赃9300万元;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强,没有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任何财物的损失;吴湛辉工作表现一贯优秀,成绩突出,据此请求法院轻判。
吴湛辉在最后陈述阶段说:“我自己由于党性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女儿现在还不到一周岁,我还没有与她见面。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由于吴湛辉当庭认罪,今天的庭审只持续了两个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