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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一段时间,一些摊贩一到夜晚就把安装了轱辘的活动板房当成“流动快餐车”,占用外环线的行车道占路经营,甚至用绿色激光笔照射过往车辆,来招揽生意。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流动快餐车”潜藏诸多安全隐患。
激光照射伤眼
昨天21时,记者在距外环线津保桥四五公里处,看到一道道绿色激光束不时射向天空。走近津保桥后,记者发现这些绿色激光束来自路边的“流动快餐车”外的揽客人员。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支激光笔,不断向天空晃动甚至直射向来往车辆的驾驶室。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正站在一辆快餐车前用激光束招揽生意,她称,夜里用激光照司机,为的是能引起他们的注意,以便到她的快餐车里用餐。
大货车司机孙先生表示,他曾被激光照射过眼睛,随后感觉眼睛灼热、酸痛,而且眼前还瞬间变黑。即使没被照到眼睛,来回晃动的激光也容易让驾驶中的司机注意力分散,易引发交通事故。市眼科医院急症科医生表示,光束较强的激光笔如直接对着眼睛照射,眼睛会被刺伤。
暗藏隐患重重
记者昨晚调查发现,津保桥附近有近20个板房底部加装轱辘的“流动快餐车”。它们占用了外环线最外侧的行车道从事经营活动,使得本来流量不小的外环线交通压力增大。同时,在距“流动快餐车”三四十米远处,就有人在路中央占用行车道摆起锥桶和防撞桶,围成临时停车场,而摆放在路中央的这些拦车设施妨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
记者走上一辆“快餐车”,车内人员正在使用一只50公斤重的“超标”液化气瓶点燃灶具。钢瓶已发生锈蚀,连接灶头的胶管也出现了老化。摊贩向记者表示,每天23:00至凌晨一两点钟是他们生意最好的时段,来此用餐的全是驾驶大货车经过的司机,客人最多时还需等位。他表示,对《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禁止餐饮业使用50公斤重液化气瓶作为燃料并不知情。
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规定,严禁违法占用道路从事摆卖、餐饮等经营活动。而《天津市外环线管理规定》中还特别明确,外环线禁止设置售货摊亭。被访市民希望北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能联合执法,对外环线北辰段存在的夜间占路“流动快餐车”问题进行根治。(记者郭子斌实习生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