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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应对新形势下环境新闻宣传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促进天津生态城市和生态文明建设,天津市环保局决定成立宣传教育处,承担环境宣传的行政职能。
宣教处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市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纲要;组织协调环境保护新闻发布、采访报道、政务微博(天津环保发布)和新闻稿件审核;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舆情动态的分析研判;指导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工作等职责。
宣教中心的主要职责调整为:在局宣传教育处指导下,开展公共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承担环境保护宣传业务的支持工作,向社会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宣传策划、会议会展、资料信息等环境宣传教育服务。(张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