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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政部官员:简政放权开启社会组织改革大幕
简政放权开启社会组织改革大幕——专访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崔静)今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于政府职能转变有何意义?改革实施半年多进展如何?目前各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进展情况如何、面临哪些难题?民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简政放权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
记者: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中,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是十项任务中的一项,有什么特殊意义?
负责人:与以往历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相比,本轮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首次提出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这是建立在充分总结历次机构体制改革的经验、越来越精准地把握政府职能转变规律的基础之上提出的。
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社会组织迅速发育成长,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50.6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7.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万个,基金会3713个,从业人员超过1200万人。社会组织的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已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主要承接者、社会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和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开启了现代社会组织发展的新篇章:一方面,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降低了社会组织准入“门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另一方面,公平对待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必将促进社会力量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登记新规致社会组织登记申请量激增
记者: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这一登记新规目前实施情况如何?在实践中面临哪些难题?
负责人:由于登记“门槛”的降低,社会组织申请直接登记的数量明显增加。《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其分工方案公布以来,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接待咨询量激增了3倍。到9月初,民政部共受理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35例,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一倍。在地方,目前除个别省份外全国多数地方都已开展或试行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实施,给民政部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队伍力量严重欠缺、信息化程度低、自身能力建设不强以及缺乏法律依据支撑等问题非常突出,亟待解决。目前,民政部正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配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