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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注重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人性化的办案方式,积极探索查办职务犯罪新思路,确保办案安全。
据悉,今年是该院院党组确定的“制度规范建设年”,办案安全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从加强办案安全教育着手,把办案安全提上检察工作重要日程,组织干警学习中政委、高检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在强化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目标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检查督查制度,实行关键环节备案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案件办理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为从源头上防范办案安全,该院进一步加强队伍防范能力建设。通过办案实践、岗位练兵和各类教育培训,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责任心,提高队伍素质。建立“检医联动”的安全办案管理协作机制,为实行人性化办案构筑“绿色通道”,有效提高干警的办案积极性,为办案安全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