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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我找了好多天也没找到这口井的产权单位,现在医药费都花了1万多元了,可索赔找谁啊?”昨天,市民李先生反映了他遇到的难题。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10月8日18:20走到西青区津涞公路邓店欣苑小区附近时,不慎落入一口无盖井中。当时感觉全身剧痛,胸部和腹部尤为严重。缓了几分钟后,他挣扎着用手伸出井外拍打水泥地面求救。被路经此地的男青年小程听到,这名外地小伙子立即跑过去将李先生从井里拉了出来,又帮李先生拦了一辆出租车将他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李先生左侧肋骨骨折,右腿小腿部位有三处伤口。治疗至今,李先生已经花了一万多元的治疗费,这对家庭并不富裕的他来说很困难。从10月10日开始,李先生就在朋友的帮助下寻找这口井的产权单位,至今这口惹祸无盖井的产权单位仍未找到。
昨天下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这口直径约90厘米的无盖井深约2米,看不清里边有什么东西,井周围也未发现任何产权单位标识。记者观察到,这口无盖井位于邓店欣苑小区正门旁约20米处,是从东侧便道进入小区的必经之路。关于无盖井伤人责任归属问题,记者采访了律师闫成栋,他表示,《侵权责任法》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先生可据此主张自己的权利。李先生表示,他将继续寻找无盖井的产权单位。(记者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