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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没想到坐在家里给检察院打个电话,就把我的难题解决了!”家住天津市静海县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曹大爷每当提到检察院时总是忍不住地说。原来曹大爷曾长期困扰于一起民事纠纷,听说县检察院对弱势群体实行预约上门接待制度,遂通过电话向县检察院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县检察院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在法定期间内解决了起诉难问题。
这是天津市静海县检察院维护弱势群体方便群众诉讼的一个典型事例。近年来,该院将孤寡老人、因公致残及经济困难等弱势群体人员的诉讼案件做为民行工作的重点,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30余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促成案件和解,节约司法资源
在办理民行案件过程中,该院坚持办案与和解息诉并重的工作原则,发现案件双方当事人有和解可能的,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较好的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该县某村四村民受雇于该村一个体企业一年的时间里,始终没有拿到工资,群情激奋的村民来到县检察院希望得到法律支持,该院详细了解了情况后,在为村民提供支持起诉条件的同时,积极与个体企业沟通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企业在诉前给付了村民工资九千余元,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司法保障
针对有些案件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无力主张权利或不知道如何正确主张权利的情况,该院在提供法律支持的同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蔡某翻修房屋的砖在砖厂被人冒领后,虽然法院判决蔡某胜诉,但是经多次与砖厂交涉都没有结果,两年来,家境困难的蔡某无力维修房屋,万般无奈下,蔡某来到该院,办案人在了解情况后,帮助蔡某积极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对执行活动依法监督,蔡某最终拿回了2万元货款。曹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的说:“检察官帮我拿到了2年没有要回的货款。”
注重效果跟踪,维护司法公正
该院将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进行分类记录,实行“一对一”管理,全面听取当事人及律师的意见,及时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符合民行申诉范围的案件,及时启动抗诉程序,较好的实现了支持起诉工作与民行申诉工作的一体化。
齐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情绪十分激动,多次到县有关部门上访,该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经过认真审查,认为齐某诉求合法有据,遂支持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就起诉效果予以跟踪,该案经一审和再审,齐某都表示对判决不服,该院经过审查认为法院判决所认定的证据不足,经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后得以改判,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