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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央视视频截图)
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据新华社消息,3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批准逮捕。
24日午间,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新快报》记者陈某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经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法律程序办理。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此案,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件回顾
5月27日
《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道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事件。
7月10日、11日
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微博上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公开,称相关报道为虚假报道。
8月7日
针对新快报社、陈永洲本人以涉嫌侵犯名誉权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辉提起诉讼,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
9月16日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
10月18日上午
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带走。
10月23日
《新快报》就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发表声明。(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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