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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物流公司员工利用装货之机,窃取公司运送的大量货物,日前,该员工因犯有盗窃罪已被本市南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本市无业男子孙某原系一家物流公司操作工。今年1月7日18时许,孙某在该物流公司一院内,利用工作便利,趁四周无人注意之机,在装货时窃取公司货物一包。次日18时许,孙某再次采用上述同样手段窃取公司货物一包。上述两次被盗物品包括:汽车模型玩具、皮带、毛衣、大衣、牛仔裤、外国货币、女鞋、连衣裙、羽绒服等。经依法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总计9800余元。经报警,公安机关于今年1月将孙某抓获归案,起获的部分赃物已发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