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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依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10月31日下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调整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听证会。27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了本次听证会,其中消费者12名。
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听证方案是,一是改革学科划分方法。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现行一般专业和特殊专业划分方法改为文科类、理工外语类、医学类和艺术类4大类。二是适当调整学费标准。市属院校各类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6000元,部属院校调整为5200元-6500元,艺术类10000-15000元。自2014年招收的新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听证会参加人就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本市高校本科学费多年未调整,现行收费标准较低,适当调整有利于疏导本市高校学费存在的矛盾,有利于完善高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有的参加人提出应当适当降低调价幅度。
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一是应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确保财政在教育事业方面的支出逐年增加。二是高等院校应加大对收费标准、经费筹集、经费支出等信息的公开,提高透明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收费行为监管,严格经费使用。三是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竞争力。四是要认真落实对学生各项奖助学政策,包括加大对农村和城市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拓宽学生助学贷款渠道、增加勤工俭学岗位,进一步完善资助机制,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水平。五是积极探索学分制,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本市高校学费形成机制。六是进一步完善学科划分方法,更加适应学科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按照法定程序,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抓紧制作听证报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听证会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最终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记者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