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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政府近日发布《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1月4日,天津市环保局召开《预案》媒体解读会,对《预案》进行说明。
根据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将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其中,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将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将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将发生一天(含)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将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本市将采取停止所有建筑、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等八项强制性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采取限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
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将采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一般污染排放企业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等八项强制性措施;
发布Ⅰ级(红色)预警,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再增加停止全市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四项强制性措施。
相较于《预案征集意见稿》,《预案》对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强制性更加细化,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中心城区每日机扫,隔日水洗1次的规定也变为每日机扫、水洗1次,增加了清洁的频率。
据了解,按照发布流程,市气象局和市环保局将在进行会商之后,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目前,会商机制已经形成,预报系统正在逐步完善,按照统计数据今年前10个月,达到发布三级预警条件的天气有六次。天津即将进入供暖期,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将加重空气负担,据统计,供暖期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污染程度是非供暖期的三倍,再加上冬季不利的气象条件,今冬连续雾霾天气将极有可能形成。
目前,天津市已经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环保局等18个部门也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环保局组成应急指挥部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和责任追究。(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