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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1月6日,天津市工商局发布太阳镜质量监测公告,在抽检的20批次太阳镜中,1批次“豹龙”太阳镜不合格。
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福建、浙江等3个省16家企业生产经销的20个批次太阳镜开展质量监测。依据QB2457-1999《太阳镜》、GB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重点检测了顶焦度允差、棱镜度允差、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装配精度与整形要求、光透射比、紫外光谱平均透射比、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镜架要求、标志共10项指标。主要问题是1个批次光透射比指标和1个批次紫外光谱平均透射比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太阳镜,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太阳镜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记者晁丹)
质量不合格太阳镜名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 |
质量等级 |
不合格项目 |
1 |
太阳镜 |
豹龙 |
临海市卢泰眼镜厂 |
合格品 |
光 透 射 比 |
紫外光谱平均透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