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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如今,越来越多的卖家利用微信平台,在朋友圈发布各种购物信息,把微信变成一种销售渠道。一些市民通过微信购物后往往不索要发票,导致维权困难。
打开手机上的微信,点进朋友圈,就能看到好友更新的信息与照片。近几个月来,市民赵女士发现她的微信朋友圈里有越来越多的购物信息。在这些卖家中,有全职卖家,也有朋友兼职代购的,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奢侈品。
微信上出售商品,如何交易?在微博上开店的李先生说:“我今年6月发现,不少朋友都通过手机微信卖东西,于是我也试着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些商品图片及介绍文字,好多朋友和网友在微信上看到商品信息后,都咨询如何购买,买家可以通过微信交流,购置商品并留下邮寄地址,将货款通过银行账户转给商家。因为是银行转账,所以需要很强的相互信任感。”
一些卖家除采用熟人介绍的方式来招揽新顾客外,还会使用“摇一摇”和“附近的人”来吸纳新顾客。在微信上经营奢侈品的高小姐说:“我有一些在国外的朋友,经常代购商品出售,起初我只是想做兼职玩玩,就不断地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商品图片,没想到朋友们很喜欢,主动找我购买商品。”
微信购物虽然方便,但存在一定风险。本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微信营销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熟人”销售,这种销售模式存在信任度,但缺乏正规的平台保障,支付方式是直接转账汇款,缺少第三方监管。买家因商家是朋友产生一定的信任,往往不会考虑索要发票,一旦商品质量出现问题,买家权益就难以得到维护。(记者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