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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交管局提醒驾驶人员:11月7日零时至11月13日24时,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外省、区、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二、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五环路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车辆以及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等车辆,须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每天零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内道路行驶。三、外省、区、市载客汽车需进入五环路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须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四、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有效期调整为3天。(通讯员杨毅 马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