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以前大家都听过“填海造陆”,现在在小区里竟然出现了“填湖造陆”。日前,北方网网友“可乐罐里の鱼”就在论坛上发了一组天湾园小区“填湖造陆”的照片,引起网民关注。小区中的景观湖本来是为所有业主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可湖被人为地填上,真是大煞风景。
按照照片所示,记者来到了天湾园小区,在小区外侧记者就看到了湖岸被动过的痕迹,斜坡堤岸的景致早已被破坏,只留下杂乱的施工场面。
不过与网友拍摄的土方堆成山的景象不同,现在湖岸边已经成功造陆,河岸边已经填平。据小区物业的经理王洪春告诉记者,从今年6月,这户人家就有了施工迹象,“十一”期间,进行了集中施工。经过测量,这户人家已经损毁了绿地约90平方米、损毁了湖面面积达到70多平方米。
据了解,在10月份西青区综合执法局就接到了填湖情况的投诉。执法人员也开始执行了相关法律程序,西青区执法局第四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他们曾经按照程序暂扣过该户施工人员的工具,但是施工仍然没有停止。






“按照规定,我们还需要对业主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但是业主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这一项法律程序还没有履行。”执法人员说。无奈之下,执法人员只对物业进行了调查询问。随后,他们于10月份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法律程序仍在履行中。
虽然下达了违章整改通知书,但是,按照程序有3个月的申诉期,这3个月期间,施工是否还会继续不得而知。对此,综合执法人员希望物业能够看好大门,不让施工车辆进入。而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此前,他们也曾经试图阻挡填湖施工车辆。
“当时,20多辆施工车辆把门口堵住,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受到了施工方的压力。”王洪春如是说,“中间物业公司也请施工队清除了部分堤岸,但是没有完全拆完。”
按照程序,执法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后如果业主仍拒不执行,可实施强拆。但是由于调查询问通知书没有完成,强拆前的法律程序是不完善的。
近期,很多小区出现了私搭乱建现象,特别是一些高档社区,侵占公共空间行为不在少数,但是,为什么存在执法难、见效难的情况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业主是能拖就拖、能不见物业和执法人员就不见,以“躲”、拒绝对话等方式拖延执法程序。
其次,物业对业主不敢太过干涉。据了解,作为每天在社区工作的物业人员,可以说社区内的点滴变化,都应该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但是,他们也不是执法部门,手段有限,只能将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而害怕业主不交物业费等,物业公司也不敢太过干涉业主行为。
第三,执法人员执法难。“我们6个人,负责8个小区,3000多户。不仅是违章建筑,占路摆卖等很多事情也要管。”人员不足是这次采访中执法人员向记者倒的苦水。人员少是一个方面,执法程序时间长也是一个方面,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之后,3个月之内不能强拆,不少业主不惧暂扣工具,继续施工。而在执法人员阻挠施工的过程中,也受到过相对人的威胁,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存在风险。
特别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综合执法部门需要了解房屋的原始设计,以确定违章范围等,这就需要与房管部门配合,提供房屋设计图、小区设计图等信息,而联系业主,调取个人、单位业主信息等,也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目前,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还存在问题。
另外,记者在天湾园小区看到其他住户的违法建设行为仍在继续,面对这些情况,如何更有效地执法保障市容环境秩序,也是“美丽天津”建设需要关注的问题。(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