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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六名男子在深夜专门抢劫单身女性,一个月作案13起,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日前,河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六名男子以抢劫罪被判处16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刑罚。
王某、黄某、杨某、李某和刘某是朋友。为了弄些钱花,五人想到了抢劫。五人觉得抢劫单身女性比较容易得手,便选择深夜独自行走的女性作为目标。商量好以后,王某找到他的另一位朋友何某,由何某帮忙租了一辆汽车。2012年8月一晚,王某驾驶租来的汽车,带着黄某、杨某、李某和刘某来到市区。凌晨1时许,五人在河西区的路边发现一名女性独自行走。这时,王某便指使另外四人下车持砍刀、棍棒冲到该女子面前,并对其实施殴打、恐吓,随后抢走女子随身携带的挎包、手机、首饰等。一个月内,五人先后在河西区、南开区、和平区等地拦路抢劫13起,涉案金额近4万元。
2012年9月底,王某等六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河西区检察院对六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某等五人16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刑罚。对于何某,虽没有参与抢劫,但是为王某等五人抢劫提供了车辆,因此法院认为何某也犯有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